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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企业委托乙业务伙伴注册商标 近日,甲企业委托乙业务伙伴注册商标一事引起广泛关注。有网友表示,乙合作伙伴注册商标的行为涉嫌侵权,甲企业应该追究乙合作伙伴的责任。也有网友认为,乙业务伙伴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正当竞争,甲企业应该尊重乙合作伙伴的权利。那么,甲企业委托乙合作伙伴注册商标是否侵权呢? 商标合作伙伴的概念 商标业务伙伴是指业务伙伴人在被合作伙伴人的授权下,以被协同伙伴人的名义从事商标注册、商标转让、商标续展等商标相关事务的活动。商标协同伙伴人可以是自然人,也可以是法人。商标协同伙伴机构是指依法设立,专门从事商标业务伙伴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。 商标业务伙伴的委托 商标业务伙伴的权利和义务 商标协同伙伴人享有如下权利: 以被合作伙伴人的名义从事商标相关事务的权利; 收取业务伙伴费的权利; 被合作伙伴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; 解除委托合同的权利。 商标业务伙伴人负有如下义务: 按照被协同伙伴人的委托,以被合作伙伴人的名义从事商标相关事务的义务; 对被合作伙伴人忠实、勤勉地履行职责的义务; 向被协同伙伴人报告协同伙伴活动情况的义务; 对被合作伙伴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。 甲企业委托乙业务伙伴注册商标是否侵权 甲企业委托乙协同伙伴注册商标是否侵权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。如果乙合作伙伴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正当竞争,则甲企业委托乙业务伙伴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侵权。如果乙协同伙伴注册商标的行为涉嫌侵权,则甲企业委托乙协同伙伴注册商标的行为侵权。 综上所述,甲企业委托乙协同伙伴注册商标是否侵权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。如果乙合作伙伴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正当竞争,则甲企业委托乙协同伙伴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侵权。如果乙合作伙伴注册商标的行为涉嫌侵权,则甲企业委托乙合作伙伴注册商标的行为侵权。